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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与监督的精神,净化、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确保医疗质量,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各单位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将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2、医疗机构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3、医疗机构聘用非技术人员;
4、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
5、无《性病诊疗许可证》,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6、违法、违规刊登医疗广告。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4月)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项行动会议,把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和每位职工,为在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05年5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辖区内:(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服务情况;(2)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3)未经执业注册、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4)聘用无证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情况;(5)开展性病诊疗情况;(6)违法、违规刊登医疗广告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乡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对辖区内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自查自纠及摸底调查情况于2005年5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第三阶段:(2005年6月-2006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县卫生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资料与线索,组成6个行动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对无证行医、外租科室、违规刊登医疗广告、聘用无证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阶段:(2006年7月以后)总结提高阶段。将查处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对遗留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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