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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首批下放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 效能,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扩大市、县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省 政府决定,首批清理下放146项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其中,由 省下放到市或县审批的事项109项;由县报市审核、市报省审批 改为由县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的事项36项;取消审批事项1 项。现予以公布(具体项目附后)。  
    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 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简政 放权的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下放的行政管理和审批事 项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明放暗不放”。同时,要 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搞好首批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下 放后的衔接,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各项管理不乱,有关工作不出 问题。监察、 法制、编制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下放行政管理和 审批事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各市、县人民政府对下放的审批权限要认真履行职责,本着 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规范操作、缩短审批时限的原则,制定具 体操作办法,确保务实高效。原则上本次下放的审批项目,一律 进入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管理和“并联式”审批。 要严肃行政纪律,对以权谋私,对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 追究审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市也要按照国家和省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简政放权,扩大县以下政 府经济和社会事业管理权限,完善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以减少环节、 简化程序、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提高效率为原则,进一步推进 简政放权工作。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外,能 下放的都要尽可能下放,能简化的都要尽可能简化,能减少的都 要尽可能减少,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从“以 审批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变。

附:首批下放的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首批下放的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


 
一、由省下放到市或县审批的事项(共109项)  
                省卫生厅   
                99、市级医疗卫生性病门诊审批下放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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